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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體育室

交大校區運動場地租借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交大校區)運動場地租借注意事項及流程說明
  1. 體育室場館租借管理系統僅供本校校內單位主辦活動或比賽之短期借用使用並未提供校內單位申請長期借用、校外單位、一般個人使用之各運動場館之預約及租借
  2. 校內單位主辦大型活動或所借用場地無法於體育室場館租借管理系統完成借用者,須由該主辦單位(系所)填具校內單位之場地借用計畫書並經主辦單位(系所)核章後以專簽方式簽會體育室,經簽核同意並完成繳費後,始能完成借用程序。惟如所借用場地、時間衝突,則需進行場地協調或另擇日期、場地辦理。
  3. 一般個人使用桌球場、羽球場、網球場無須事先預約,請於各場館開放時間內依現場公告之插證規定使用,惟課程期間、運動代表隊訓練、已公告之長短期借用時段,則暫停開放使用,請於使用前參閱體育室網頁最新消息,避開前述時段。(**備註:星期一至星期五17時至21時尖峰時段,以本校在職教職員工及學生優先使用為原則,其他類人員建議避開前述時段)
  4. 校內外單位借用流程請參閱頁面底部流程表之連結。
  5. 依據本校運動場地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校內各單位、系所、社團申請使用運動場地,應附活動說明書,於活動十五天前申請經核准後並完成借用手續(含費用繳交);校外各機關社團借用時,應於三週前備文及檢附活動說明書至本校體育室提出申請,洽辦有關事宜,經依程序簽核同意,並完成繳費後方得借用。」
  6. 依前述規定,請借用單位務必注意申請時效,逾期申請將逕予審查不通過;審查通過者須於期限內完成繳費後,始完成借用程序,如逾期繳費視同未完成借用,將依規逕予取消,不另通知。
  7. 本校運動場地之短期租借以借用一個月內之場地為原則,例如5月之場地借用,請於4月再提出申請;6月之場地借用,請於5月再提出申請,以此類推。如未於前述期限內提出申請,將逕予審查不通過退回。
  8. 體育館借用注意事項:體育館假日未開館,如擬於假日借用體育館,依據本校運動場地管理辦法規定,假日借用體育館球場,以借用全場(籃球場及排球場)為原則,並應支付本校管理人員工作費。惟基於人力有限及依照勞基法規定,如無人員可輪值或超過勞基法規定工時,則無法借用,建議可多利用室外球場辦理活動。
  9. 場地借用申請審核通過者,請依規於借用日15日前完成繳費。繳費後,請將繳費憑證送至體育室,始可領取場地證明單。未於規定期限內繳費則未完成借用手續,將逕予取消借用申請
  10. 提供繳費方式如下,收費標準請參閱體育室網頁/法規查詢/場地類/(交大校區)運動場地收費標準表附表七及附記事項:
  • 現金繳款(需紙本收據者):
    • 請至系統自行列印繳費單 或 至體育室領取紙本繳費單後,至出納二組繳費(出納二組位於大禮堂二樓,出納二組每日收款時間至16:20分止) 
  • 電子支付(無紙本收據):
    • 至體育室以電子支付方式繳費(無紙本收據),提供LINE PAY、街口支付及悠遊卡(體育室無提供儲值服務,請儲值後再至體育室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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