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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體育室

最新消息

  • 場館營運組[交大校區]

  • 更新日期:113-07-15
  • 發布單位:場館營運組
113學年度新生臨時運動場地使用證申請注意事項(交大校區)
113學年度新生臨時運動場地使用證申請注意事項(交大校區)
★申辦資格:
 本校113學年度有繳交體育場地使用費(每學期450元)之新生,在未取 得學生證前,得至體育室申請辦理新生臨時運動場地使用證。
★臨時證使用期間:
113年8月1日至113年9月30日
★申辦方式:
  1. 請準備2吋照片1張(照片須清晰可辨),至體育館1樓體育室領取表單及填寫相關資料。
  2. 填寫表單後請至就讀系所確認為113學年度新生,並於相片處蓋系所騎縫章及於系所承辦人欄位核章(**以上二處均須蓋章)。
  3. 完成以上事項後,請至體育室核章生效後,即可於使用期限內使用
  • 使用注意事項:
  • 本臨時證之照片請保持清晰可供辨識,如經毀損無法辨識,則無法使用,須重新申請。
  • 本校有繳交場地使用費之新生,在尚未取得學生證之前,憑此證明單可免費使用交大校區各項運動場館設施(*室內溫水游泳池除外)。
  • 本校有繳交場地使用費之學生,使用室內溫水游泳池中午12:00前30元/次;12:00以後40元/次。
  • 本校有繳交場地使用費之學生,辦理室內溫水游泳池會員一年證(3000元),期限為8月1日至隔年7月31日止;半年證(1500元),期限分別為上學期(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2月1日至7月 31日)。
  • 臨時使用證使用期間,如未攜帶此證件,則未享有本校學生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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